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考试说明
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含练习曲),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演奏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包括形体、柔韧性、原地转或原地翻身能力、行进转或行进翻身能力、跳跃能力和个人技巧能力)、即兴表演(包括创造力、主题动机、舞台调度、音乐与舞姿的契合度和舞蹈语汇的丰富性),满分共为150分。
剧目片段展示:包括艺术风格、艺术表现力、动作规范性和节奏准确性,满分为150分。
4.说明
(1)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和音乐表演专业美声、民族唱法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流行演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3)舞蹈考试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4)考试中如发生U盘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将按程序正常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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