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核目标、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核目标、内容、形式
(一)声乐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与形式
(1)音乐学专业考生自选曲目1首,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选曲目2首,作品内容积极健康;
(2)现场演唱。
(二)钢琴、器乐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钢琴、器乐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与形式
(1)音乐学专业考生自选曲目1首(乐曲或练习曲),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选曲目2首(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
(2)现场演奏。
(三)视唱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视谱即唱中的音高感、节奏感、乐感等音乐素养。
2.考试内容
(1)五线谱视唱(50%)
①谱号为高音谱号;
②
③调式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④唱法为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⑤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2)简谱视唱(50%)
②调式为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③唱法为首调唱名法;
④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3.考试形式
现场视谱即唱五线谱和简谱各1 条。
(四)练耳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和记忆能力。
2.考试内容
(1)音组:包括多音组的音高判断;
(2)音程:包含音程宽窄、性质及协和性判断;
(3)和弦:包括原位三和弦、转位三和弦、原位七和弦;
(4)节奏:
(5)旋律:各类音型,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3.考试形式与计分
(1)闭卷,笔试;
(2)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考试时间30 分钟,满分100 分,折算计入总分。
(五)乐理与音乐常识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
2.考试内容
(1)音乐常识(约30%)
主要考查与作家、作品、创作等相关的音乐常识。
(2)基本乐理(约70%)
①声音的基本属性;
②记谱法:主要考查常用谱表、音符休止符、音名组别等;
③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主要考查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表情术语、省略记号、装饰音等;
④节奏节拍:主要考查节奏节拍相关概念、拍子类型、常用节奏型、音值组合法等;
⑤音程与和弦:主要考查音程中自然音程、变化音程、音程协和性的识别,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的识别;
⑥旋律调式分析:主要考查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的识别。
3.考试形式与计分
(1)闭卷,笔试;
(2)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折算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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