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声乐》(面试)考试大纲
《声乐》(面试)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旨在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能力等。
(一)考试内容及方法
1.自备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唱法不限。如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等。
2.演唱歌曲一至两首。考生自备两首演唱曲目,考中评委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一至两首。
考场一律不提供也不允许考生自带现场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音频(只能通过单人弹奏钢琴制作伴奏音乐,不允许使用乐队制作伴奏音乐,MP3格式,存储至U盘或CD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采用清唱方式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
现场演唱。
(三)考试要求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要求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要求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四)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分)
根据作品难度、声音条件、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作品演绎等评分要素综合考量后评定考生成绩。
90-100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能够娴熟地运用各种演唱方法与技巧,并能显现出个人的演唱处理与风格,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形象气质佳,舞台表演能力强。
85-89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娴熟地掌握了各种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80-84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较高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
70-79分: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60-69分: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60分以下: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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