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科类、时间及地点
校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一般不得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普通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也可在音乐类或编导类我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联合或独立组织校考。各高校实施校考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我区一所高校的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
(三)校考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见附件),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我中心联系人云宇,电话0471-3261904,传真0471-3261714转1113。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按相关高校官网发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安排报名、考试等事宜。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凡因相应类别考生未参加统考、统考不合格、报考类别不符或相关高校把关不严,造成考生校考成绩在我区不予认可的,责任由相关高校和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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