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6月7日至10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类专业考试科目:新闻播报、作品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6.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临摹1、临摹2、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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