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专业校考文考名单确定原则说明
各专业文考名单的确定严格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和《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所公布原则进行,详情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视唱练耳成绩汉族考生须达60分,少数民族考生须达55分。
2.主课校考综合成绩(下简称“校考成绩”)须达60分、且各项考试不缺项。
二、在达到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专业考生文考名单确定原则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器乐各方向按照校考成绩全国排名,根据各方向各器种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文考名单。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音乐学(音乐教育民族班)按照校考成绩全国排名,根据男女生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文考名单。
2.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按照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器乐类不考虑器种),声乐类根据招生计划1:1.5、器乐类根据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文考名单。
3.兼报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和其他专业方向,且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均进入相应招生计划1:1范围的考生,以民族英才班的报考信息确定文考名单,其余兼报专业不再进入文考名单。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不含音乐教育)按照校考成绩全国排名,根据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文考名单。
5.上述各专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进入文考名单。
注: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专业校考文考名单(含民族英才班及乌鲁木齐考点少数民族器乐考生)请点击本页底部各专业名称查询。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