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办法
1.港澳台硕士考生按总成绩分系排名。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钢琴系、管弦系、声歌系、民乐系、指挥系: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业务课二(150 分制)+主科(100 分制)】÷4=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
业务课二:指挥方向业务课二为音乐基础理论;声乐(歌剧表演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各方向的业务课二为和声、作品分析,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合成业务课二成绩。
(2)作曲系: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业务课二(150 分制)+中西音乐史(100 分制)+面试(100 分制)】÷5=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业务课一:主科笔试。
业务课二: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
(3)音乐学系: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业务课二(150 分制)+和声、作品分析(100 分制)+面试(100 分制)】÷5=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业务课一:即音乐学基础知识。
业务课二:即主科笔试。
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100分
3.成绩合格要求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考试实际情况和招生需求确定。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