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2019年湖北考区音乐考级简章
开考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在中国音协官方网站公布。该网站的网址是:http://www.chnmusic.org,进入该网站后,点击“音乐考级”,即可查阅。
一、开设项目: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小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圆号、长号。
二、考试对象
学习以上各类音乐专业的少年儿童及成人。
三、评审标准
评审考官根据考生现场演奏、(唱)基本功、音乐的表现力及完整性等方面来综合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一级别合格等级以上者可获得相应级别证书。
四、报名手续
1、考生到报名地点,填写考级报名表格或由任课老师统一报名;
2、考生报名,需出示已考级别证书,并交一寸登记相片三张;
3、交纳考级报名费10元;
4、交纳考级证书费20元;
考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117元 ,二级:130元, 三级:143元,四级:156元 、五级:169元、六级:182元
七级:195元,八级:208元,九级:221元,十级:234元
音乐素养考务费收费标准:
一级:130元、二级:156元、三级:182元、四级:208元、五级:234元
中国音协(湖北考区)考级办公室电话:027-68880763
考级和时间:
1.武汉爱音美教育中心(武汉-汉口考区)
考级地点:琴台钢琴博物馆
考级时间:8月24日
联系电话:027-88117151
2.水果湖艺校(武汉-武昌考区)
考级地点:水果湖艺校
考级时间:9月22日
联系电话:027-87816080
3.武汉市汉阳区田园音乐艺术培训学校(武汉-汉阳考区)
考级地点:武汉是汉阳区江腾苑A区商业街71号(田园艺校)
考级时间:8月25日
联系电话:027-84802797
4.武汉市新洲区韵之声艺术培训学校(武汉-新洲考区)
考级地点:
(1)新洲区章林路133号韵之声艺术培训学校 新洲校区
(2)新洲区阳逻金融街长丰路138号韵之声艺术培训学校阳逻校区
考级时间:8月16日
联系电话:027-96976693(新洲邾城校区)
027-86966693(新洲阳逻校区)
5.襄阳市音乐家协会
考级地点:襄阳市第二十四中学
考级时间:7月27-28日
联系电话:18271228991
6.恩施卡拉扬琴行(恩施地区)
考级地点:恩施州
考级时间:8月3日-6日
联系电话:0718-8909090
7.荆州市音乐家协会(荆州地区)
考级地点:荆州市
考级时间:7月25日-27日
联系电话;13972341162
8.荆门市音乐家协会(荆门地区)
考级地点: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9号荆门市群众艺术馆
考级时间:8月3日-4日
联系电话:0724-2332070
9.赤壁市音乐家协会(赤壁地区)
考级地点:赤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考级时间:8月8日-9日
联系电话:13117163356
10.监利音协(监利地区)
考级地点:监利地区
考级时间:7月20日-21日
联系电话:15671442555
11.天门市音乐家协会(天门地区)
考级地点:天门市实验小学
考级时间:9月20日-21日
联系电话:13593950033
12.宜昌柏斯琴行(宜昌地区)
考级地点:宜昌市东山大道109号卓悦广场四楼柏斯琴行
考级时间:8月10日-11日
联系电话:18907208768
13.恩施咸丰县永红艺校(咸丰地区)
考级地点:咸丰永红艺校
考级时间:8月22日
联系电话:13469726698
14.黄石音乐家协会(黄石地区)
考级地点:黄石市中英文学校
考级时间:10月1日
联系电话:13986605417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1:《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2、教材2:《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范围及注意事项》
告示:第五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与第四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2019年共同使用,2020年将不再使用《第四套》教材。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教材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二)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考级教材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②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三)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五)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六)圆号
1、教材:《全国圆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长号
1、教材:《全国长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赵易山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十九)数码钢琴
教材:《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未明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扬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一)笛子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中国音乐家协会(湖北考区)音乐考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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