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音乐学(47名)
音乐学 (五年制;15名)
音乐教育 (四年制;30名)
乐器修造艺术 (四年制;2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2名)
作曲 (五年制;15名)
民族音乐作曲 (五年制;5名:民乐作曲、戏曲作曲)
视唱练耳 (四年制;2名)
音乐表演(260名)
指挥 (五年制;7名)
歌剧音乐指导 (五年制;2名)
声乐演唱 【五年制;35名:美声演唱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6名)、民声演唱12名、少数民族
演唱3名(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
钢琴演奏 (四年制;20名)
现代器乐演奏 (四年制;20名:爵士钢琴2名、爵士萨克斯2名、爵士小号/爵士长号3名、爵士吉他2名、
爵士贝斯1名、管风琴2名、电子管风琴3名、手风琴3名、古典吉他2名)
打击乐演奏 (四年制;14名:西洋打击乐7名、中国打击乐5名、流行打击乐2名)
管弦乐器演奏 (四年制;88名:小提琴22名、中提琴11名、大提琴9名、低音提琴6名、竖琴2名、
单簧管 4名、双簧管4名、大管4名、长笛4名、萨克斯3名、小号6名、圆号6名、
长号6名、大号1名)
中国乐器演奏 (四年制;54名:笛4名、笙3名、唢呐3名、管子/排箫1名、三弦1名、扬琴3名、
柳琴2名、中阮4名、琵琶5名、筝4名、古琴2名、二胡14名、板胡1名、大提琴4名、
低音提琴3名)
音乐戏剧表演 (四年制;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录音艺术(78名)
音乐设计与制作 (四年制;15名)
计算机音乐 (四年制;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实验培养项目;3名)
多媒体艺术设计 (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50名)
音乐与传媒 (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10名)
数字媒体艺术(10名)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制;10名)
注:
1、我院艺术类专业均为全国统招,不作分省计划。
2、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招考方向)。
3、爵士类乐器演奏及流行打击乐演奏方向新生入学后可选择 参加“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实验培养项目选拔。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未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⑵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⑶ 高中、中专( 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⑷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⑹ 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考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http://zsbm.shcmusic.edu.cn
2、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月11日—1月23日
3、网上报名步骤:注册->报考须知->基本信息->证件照片上传->报考材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报名缴费(初试费)
4、报考费用: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复试、三试一并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200元。
★网上报名时只缴纳初试费,复试费、三试费根据考程安排另行至报考系统支付。
★现有报考缴费系统只支持银联通道,请使用带有标志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费。
5、准考证等校考材料下载打印:考生可于2020年2月8日起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校考专业准考证、《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考生手册》等校考材料。
6、校考考前咨询日:学院于2020年2月13日(9:00-15:00)在汾阳路校区(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举办校考考前咨询日活动,招办将组织现场答疑。
7、报考材料审核及照片采集: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由考生本人办理报考材料审核和照片采集事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逾期未办理相关事宜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照片采集时,考生必须衣冠端正,不得化浓妆。
审核时,考生须携带如下报考材料:
⑴校考专业准考证原件;
⑵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8、考试日期:2020年2月14日起
9、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汾阳校区(上海市汾阳路20号)
报考提示:
★考生必须按报考系统中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报考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专业校考准考证等原因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需报考多专业的考生请自行登陆招办官网(http://jwc.shcmusic.edu.cn)下载并查阅《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日程安排表(简版)》。若有不能协调的考试科目冲突,请勿兼报多个专业,坚持报名后果自负,报名费不予退还。
有以下考试科目时间冲突情况可做协调:(1)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面试科目时间冲突;(2)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时间冲突;(3)不同等级《乐理》、不同等级《视唱练耳》科目考试时间冲突【考生须至高等级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可同时记为所报多个专业的考试成绩;乐理、视唱练耳考试等级分类详阅《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相关科目考纲内容】。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咨询。
★考生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专业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为其校考复试成绩。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为其校考各科目加权成绩。
2、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60分、视唱练耳50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确定,两科目最高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2分。
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无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外的考生仍须符合各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
专业成绩结果公布
1、专业成绩预计将于2020年3月31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本人专业成绩、专业排名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2、学院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
文化考试
凡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至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我院文理兼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我院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具体自划线说明预计于7月初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2、以下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有成绩合格要求(以150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50分。上述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各组最多不超过20名)的考生,可享受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排名确定,最高可降20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1分。
3、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以折算总分(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占90%和10%)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折算总分(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占80%和20%)由高到低排名择
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6、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或“折算总分”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均折算成150分制。
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考生须知
1、港澳台考生身份证件指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华侨生身份证件指中国护照及所在国绿卡。
2、港澳台侨考生可直接享受乐理、视唱练耳科目成绩合格标准降低政策,两科目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
3、港澳台侨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自行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优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专业优秀拔尖的考生,特设优秀新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人。具体实施办法及评定要求详见《上海音乐学院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其他事宜
1、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须进行身高和声带检查;音乐戏剧表演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声带检查。
2、学院提供钢琴、竖琴(限管弦乐器演奏方向使用)、大型打击乐器(限打击乐演奏方向使用)、管风琴与电子管风琴(限现代器乐演奏方向使用),其余一律自备。
3、入学后进行健康和身份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4、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16349,64376411
邮政编码:200031
学校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
招办网址:http://jwc.shcmusic.edu.cn
电子信箱:zb@shcmus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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