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
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李叔同学院。
建有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报编辑部。学校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多所国际著名音乐院校签订校际战略合作协议,并作为主席单位与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在校生2755人,其中:本科生2416人(含港澳台学生13人),国际生4人,研究生286人,成人本科生49人;现有教职工502人,其中专任教师346人(含正高职称47人,外籍教师9人)。
作为一所现代化的音乐艺术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为目标,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办学,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努力为国家建设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贡献。
二、招生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表演5个本科专业的学生。
三、招生批次
招生批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报考方式
1.考生须符合《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并按照规定办理联合招生报名手续,统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考试。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请考生登录统一报考网站获取详尽信息。
⑴《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网址:http://eea.gd.gov.cn
⑵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直接向高校申请就读,以学测成绩取代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报名时须提供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
注:凡通过台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考生可在我院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报名系统内下载《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并在办理考试手续时交我院招生办。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
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
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地址:http://zs.zjc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10:00——1月17日15:00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于1月18日-1月20日9:00—16:00拨打0571-89808080进行电话确认。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①港澳地区考生须出具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须出具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入学的考生,同时提供当年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学测成绩复印件(原件备查)。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考生本人必须参加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
3.缴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标准执行,每位考生收取招生考试费人民币18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4.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2月24日
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注:
⑴考生凭现场确认领取的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专业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⑵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⑶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⑷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⑸参加专业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⑹考生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⑺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六 、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七、专业成绩合格要求
1.专业成绩不低于70分。
2.专业合格人数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数的3倍划定,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合格人数按报名人数比例分配。
八、学费标准
我院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九、录取办法
2020年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1.以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入学,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台湾地区考生,经学院审定,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对无误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其他港澳台考生须参加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联招办的投档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十、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浙江音乐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十一、其它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还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9808080;邮箱:zs@zjcm.edu.cn
传真:0571-89808086
(注:2020年1月24日(除夕)-1月31日(正月初七)春节放假期间咨询电话、传真暂时关闭)
2.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3.学院网址:http://www.zjcm.edu.cn
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5.邮政编码:310024
附件1:《乐理》考试大纲
附件2:《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件3: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浙江音乐学院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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