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文化成绩要求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普通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自治区)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江苏省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均为B及以上等级。
(4)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市、自治区),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或专业所在专业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2.专业安排与网上录取
所有合格考生须于2020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如实向我校反馈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若未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合格考生中,按考生现场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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