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按学校校考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校考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 专业成绩 | ×70% + | 高考文化成绩 | ×30%)×10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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