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2020年招生<流行演唱>考试大纲
流行音乐学院
培养方向:流行演唱、音乐剧、流行器乐演奏
流行演唱
一、考试形式与要求
1.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在星海音乐学院校考参考曲目范围内任选四首抽签曲目(男女声可互选);亦可自选曲目四首并填报。
2.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曲目类型:流行歌曲,音乐剧作品。
4.凡选择星海音乐学院校考参考曲目范围内的曲目,可使用招生网上公布的伴奏音频,亦可自己提供,亦可自带钢琴伴奏。
5.考生提供的伴奏音频须同时通过移动U盘和光盘存储(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存储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曲目顺序须与网报所填一致。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6.复试“拉帘”进行,禁止透露考生个人信息,以及做任何打招呼、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违者按违规处理。
7.初、复试演唱个人原创作品可酌情加分,需带乐谱资料参加考试并上交。
8.未按规定曲目类型填报或演唱,每首扣10分。
9.未按要求背谱演唱,每首扣10分。
10.考试曲目填报不得重复,否则每首扣10分。
11.未按现场抽中显示的曲目演唱,则该曲目视为弃考。
二、专业初试【10%】
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三、专业复试【90%】(其中校内现场评分50%,录音录像校外评分40%)
背谱演唱歌曲两首。
四、基本乐科(成绩不算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参见《附录二: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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