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0第二届中国艺术歌曲国际声乐比赛(线上)总章程
为推动中国艺术歌曲事业的持续发展,上海音乐学院于 2018年曾成功举办首届中国艺术歌曲国际声乐比赛,众多国内外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作为中国艺术歌曲的历史重镇,上海音乐学院举办艺术歌曲声乐比赛,是积极推动中国艺术歌曲事业发展的举措之一,除了不断挖掘中国艺术歌曲宝藏、加强理论研究之外,更要继续推动创作,推动中国艺术歌曲走向世界。作为一项常规性的比赛,该赛事每两年举办一次。
2020 年,上音将如期举办第二届中国艺术歌曲国际声乐比赛。
鉴于全球疫情对跨境交流人员往来的影响,经大赛组委会谨慎决定,本次大赛改为线上比赛,具体细则参见章程中的赛程设置。
赛 程 设 置
比赛分为网络初选、网络复赛与网络决赛
时 间 | 活动 |
2020 年 10 月 1 日-10 月 3 1 日截止 | 网络报名、视频提交及初选 |
2020 年 11 月 4 日 | 晋级参赛资格名单公布 |
2020 年 11 月 5 日-11 月 1 3 日截止 | 网络复赛视频提交 |
2020 年 11 月 15 日 | 晋级决赛名单公布 |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2 日 截止 | 网络决赛视频提交 决赛 |
2020 年 11 月 25 日 | 网络决赛(直播)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获奖者名单公布 |
大 赛详 细 章 程
本次比赛由中国艺术歌曲国际声乐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赛事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
组委会全权负责对各轮比赛选拔、颁奖、获奖者音乐会等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电视电台播映、网络传播以及比赛相关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和发行,所有因比赛而产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就此组委会不再向选手另付报酬。参赛者及团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报名要求
1、参赛年龄:
凡年龄在 18-40 岁之间(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02 年 10 月 1 日)的选手,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比赛,参赛者国籍、种族、性别不限。
2、报名者必须以中文或英文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本次大赛报名工作由上海音乐学院与上海东方网开展合作,选手可在上海音乐学院官网与东方网官网进入比赛注册报名窗口,务必使用 PC 端登陆注册,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并按照流程完成注册报名工作。
②两寸标准照电子版。
③护照或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④个人简历。
⑤接受专业教育的毕业证书或在学证明电子版。
⑥提交两首中国艺术歌曲的演唱视频至注册报名系统。
录制须知:要求放置在稳定的平台、架子上,录制过程中避免晃动设备,防止画面模糊。录制视频时,须从身体正面录制,全身入镜,普通手机横屏拍摄、无滤镜、动作、表情清晰,镜头固定,每首曲目不得编辑或剪接,录制背景为清晰纯色,无扩音设备,演唱者与钢琴伴奏者同时入境。录音录像制品需能看清表演者的表演状态、需在提交时注明参赛者姓名、参赛曲目、作曲家、曲目时长等信息),曲目自选。
注:
报名材料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材料不予退还。组委会将对选手材料保密,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接受报名,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截止。以邮件形式向组委会提交全部报名材料与演唱视频 MP4(720P 清晰度)文件,逾期报名无效。
注:
(1)报名时报送曲目需用作品原文填写曲目名称(全称、选自)及作曲家名(全称);
(2)填写曲目信息时需正确填写,一旦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如因选手报送曲目有误产生的成绩问题,组委会概不负责);
(3)视频演唱曲目需与报送曲目一致;
(4)所有作品请使用钢琴伴奏,原文、背谱、背词演唱;
(5)网络复赛与网络决赛曲目可与网络初选曲目重复(但需要重新录制并上传);
3、报名费用:200 元
报名者须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以前(以汇款日期为准),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缴付 200 元报名费至组委会,转账需注明“选手姓名+第二届中国艺术歌曲比赛”报名费均不退还。
二维码另附
4、参赛选手资格确认
组委会根据选手报名材料进行初赛预选,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将结果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者,同时向报名者发出正式参赛邀请函。
参赛须知
1、本比赛分初选、复赛、决赛三轮进行。复赛、决赛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2、复赛曲目如有更改,必须在 2020 年 11 月 5 日以前向组委会申报,比赛期间不得更改曲目。
3、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未经组委会许可,不能与评委交流或接受辅导帮助。若发现此类现象,该选手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在获奖证书及奖金颁发后发现此类现象,该选手的获奖证书将被宣布无效,奖金将被收回;同时上述决定将在比赛现场及官方网站发布通告。
4、每轮比赛后组委会只公布晋级选手的名单。
5、比赛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比赛流程与奖项
比赛曲目需在组委会规定的 A、B 组作曲家作品中进行选择(两组作曲家分组见附件)
初赛(钢琴伴奏)
自选中国艺术歌曲两首
复赛(钢琴伴奏)
演唱一首艺术歌曲
A 组作曲家中国艺术歌曲一首
或者 B 组作曲家中国艺术歌曲一首
决赛(钢琴伴奏)
A、B 组作曲家中国艺术歌曲各一首
附则
1、 如发生本章程中没有规定的问题,最终解决将以组委会意见为准。
2、任何与本次比赛有关的起诉,法律事宜须依中国法律在中国法庭解决。
3、若有任何争议,本章程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比赛组织委员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4、凡申请报名者在参赛报名表中签名后,即视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行。
附录
A 组作曲家:(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善 德 朱践 耳 刘炽 刘 雪庵 江 文也 李 劫夫 李 惟宁 应 尚能
张寒 晖 陆华 柏 陈田 鹤 青主 冼 星海 赵 元任 施 光南 贺 绿汀
聂耳 夏之秋 桑桐 黄自 萧友梅 谭小麟 黎英海
B 组作曲家:(按姓氏笔画排序)
叶小纲 王建中 印 青 吕远 朱良镇 关峡 杜鸣 心 杨立青 谷建
芬 陆在 易 尚德义 周易 郑 秋枫 孟卫 东 孟庆 云 赵季平 徐沛
东 徐景新 奚其明
本次大赛共设置奖项如下:
1、 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 4 名。
一等奖 1 名:奖金 100000 元
二等奖 2 名:奖金 50000 元
三等奖 3 名:奖金 10000 元
优秀奖 4 名:奖金 5000 元
2、为纪念黄自先生在中国艺术歌曲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评审委员会还将对决赛阶段演唱黄自作曲的艺术歌曲的选手评选出 1 名“黄自作品演唱特别奖”。
注:大赛组委会鼓励欢迎选手选用新作品参赛
比赛评审成员由国际、国内著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评论家等组成,由组委会统一邀请,初赛评委 10 位,复赛、决赛 7 位。比赛获奖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 2021 年上海音乐学院演出季与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相关演出。
中国艺术歌曲国际声乐比赛比赛筹备组委会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上海音乐学院 教学楼 1108a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14860 021-64314952
联系人: 俞越、刘览、俞一菲老师
电子邮箱:sgx@shcmusic.edu.cn /liulan@shcmusic.edu.cn
网站:http://www.shcmusic.edu.cn/ www.eastday.com
上海音乐学院
中国艺术歌曲国际声乐比赛组委会
2020年9月30日
中音在线:在线音乐学习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