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2020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學校概況
星海音樂學院(Xi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華南地區唯一的一所高等音樂與舞蹈專業學府,創建於1957年,原名廣州音樂學院,1985年為紀念廣東籍音樂家冼星海,更名為星海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始終以培養高素質音樂人才為己任,弘揚星海精神,傳承嶺南音樂文化,踐行“求真、尚美、崇德、敬業”的校訓。
学科设置
學校以音樂與舞蹈學科為主,協調發展相關藝術學科。設有音樂學系、作曲系、鋼琴系、管弦系、國樂系、聲樂歌劇系、民族聲樂系、藝術管理系、樂器工程系、現代音樂與戲劇學院、流行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舞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創新創業學院、音樂基礎部、人文社科部等18個本科院系(部),專業涵蓋了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藝術與科技、音樂表演及舞蹈等各個領域,形成了教學、創作、表演與研究四位一體的完整學科體系。音樂表演、音樂學、錄音藝術專業為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學校構建了拔尖人才與複合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出臺了《星海音樂學院“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實施辦法》、輔修專業制度,為學生的學習成長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教学资源
學校教學條件優越,師資力量雄厚,外籍教師和有國外留學經歷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30%,師資隊伍呈現出多元化、國際化、開放性特點。學校有大學城和沙河兩個校區。學校有2座設備一流的現代化音樂廳,2棟滿足各類專業教學需求的排練樓,4棟設施一流的琴房樓;圖書館館藏豐富,管理手段先進,借閱圖書和預約琴房可通過手機完成。
艺术实践
學校重視藝術實踐,經常舉辦各種學術活動,通過開展“音樂‘家’音樂季”、“藝術實踐周”、“名家名師講壇”、藝術節、藝術比賽等活動,邀請美、俄、法、英、德、日、韓等國的著名專家學者前來訪問、講學和舉辦音樂會。
學校將藝術實踐作為展現學校核心實力的重要窗口,積極推進校企、校政、校校合作。為學校師生提供了多元化、國際化的藝術實踐高端平臺。2016-2019年,我校參加了亞洲文化嘉年華、首屆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節、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文藝晚會、“一帶一路”國際高峰論壇文藝晚會、2018年央視春節聯歡晚會等重大國家藝術活動。2017年學校牽頭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音樂教育與藝術發展聯盟”,組織開展了粵港澳大灣區大學生藝術節、高校音樂教育論壇及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音樂節等活動。
此外,學校還應各國、港澳臺地區以及國內各藝術院校之邀,派出了交響樂團、民族樂團、合唱團、舞蹈團及專家學者進行訪問演出和講學。
對外交流與合作
學校著力推進開放辦學,加大國際交流力度,推進合作交流項目。自2012年以來,與學校簽訂合作備忘錄的境外 院校達30所。其中與澳大利亞悉尼音樂學院、美國中央俄克拉荷馬 大學、英國皇家音樂學院(R CM)、英國 西倫敦大學 (倫敦音樂 學院)等國 際知名藝術 大學開展了交換生項目、學分互認共同授予碩士學位的合作培養研究生項目、本碩銜接課程項目,聯合培養博士合作項目 等,為學生提供了多樣的學習機會。
保送研究 生項目:在校本科三年級優秀學生,有獲得保送到悉尼音樂學院交流學習並直升該校研究生的機會,且有機會獲得獎學金。
交換生項目:在校本科一、二、三、四年級的學生,學習成績優秀,且有較好外語能力者都有機會申請交換生,到美國中央俄克拉荷馬大學、英國皇家音樂學院(RCM)及荷蘭Codarts鹿特丹藝術大學及阿姆斯特丹音樂
學院等著名音樂學院進行學習交流。
雙碩士項目:雙碩士项目學生如學業按計劃完成可獲得本校和外方院校兩個碩士學位。
博士聯合 培養項目:碩士畢業學生可參加與英國西倫敦大學的DMus 博士聯合培養合作項目,獲得音樂相關博士學位。
就業狀況
畢業校友中很多人已成為藝術院校、文 藝團體、研究機構及文化管理單位的業務骨幹。具體來說,本校畢業 生大多在以下部門和行業就業:
* 專業文藝團體的演奏、演唱、舞蹈等工作
* 各類教育部門音樂教學工作
* 音樂研究部門、出版部門、音協、音樂雜誌、電視台、電台、電影、音響公司等音樂創作、音樂研究理論、音樂編輯、錄音等工作
* 文化館、藝術館、青(少)年宮、群眾藝術館等群眾音樂工作和管理工作
* 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宣傳、團委、工會、俱樂部和辦公室文秘工作
* 其他與音樂、舞蹈相關的工作
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有關精神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星海音樂學院
第四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市大學城外環西路398號郵政編碼510006
沙河校區(舞蹈學院、樂器工程系):
廣州市天河區先烈東橫路48號郵政編碼510500
第五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星海音樂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招生計劃
由於內地每年的招生專業批復時間與每年面向港澳臺地區的招生時間不一致,招生專業可作為主要參考依據,實際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的當年專業為准。
第四章保送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七條保送条件
1.持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即回鄉證,有效期限為5年或10年者);
2.符合教育部、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規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由校方推薦,品行端正,學歷檔案材料真實齊全。
第八條審核學生提供的資料表、學校推薦意見,學習成績等材料。
第九條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第十條專業成績達到我校要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五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项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樂器修造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聽力有要求,請患有耳膜穿孔、慢性中耳炎等影響聽覺功能疾病的考生慎重報考;演唱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發聲器官有要求,請患有發聲及呼吸器官疾病的考生慎重報考;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女生身高不到1.60米,男生身高不到1.70米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每生每年RMB15000元。住宿費:大學城校區每生每年RMB1700元,沙河校區每生每年RMB1800元。
上述收費項目及金額執行上年度物價標準,如遇學費或住宿費調整,則按新物價標準執行。
第七章招生工作諮詢
第十六條招生諮詢及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8620-39363636
傳真:+8620-39363666
電子郵箱:xh39363636@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xhcom.edu.cn
招辦網址:http://zs.xhcom.edu.cn
招辦微信公眾號: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學校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通用於星海音樂學院2020年招收澳門保送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星海音樂學院授權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省、區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省、區的政策規定為準。
一、聯繫方式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電話:83969390或83969319
傳真:28701076
網址:http://www.gaes.gov.mo/admission/admission3
電郵:admission@gaes.gov.mo
二、相关说明
1.考試時,考場只提供鋼琴,其他演奏樂器考生須自備。
2.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專業成績並自行列印《專業成績通
知書》我校不再寄發。
3.我校所有收費項目均以人民幣結算。
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
星海音樂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二零一九年十月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