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和了解我校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和相关公告,自觉遵守我校考试规章制度。
2.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及我校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
3.考生自备考试乐器(钢琴除外)。
4.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5.声乐科目考生一律自备伴奏音频文件,器乐科目考生可自带伴奏员或伴奏音频文件,音频文件以MP3或WAV格式储存在U盘中(U盘中仅存储参加我校考试使用的音频文件),因音频文件出现问题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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