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各专业录取原则
各专业录取原则及成绩使用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音乐学(昭乌达民歌)、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声乐教育)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含),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含),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书法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1.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单科成绩要求均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同。
2.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考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考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专业使用校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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