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0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作品视频拍摄要求
一、纪律要求
考生应诚信应考,所提交的视频作品应为本人真实演奏,视频符合本要求。若弄虚作假,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注意事项
1.要求实时录制环境的网络畅通。开始实时录制时,需要考生免冠正面面对镜头静止5秒钟,具体根据提示音操作即可。录制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拍摄画面。
2.考生着装整齐,态度端正,全程不得离开拍摄画面区域;
3.视频录制环境光线充足,无噪音、杂音干扰,录制音响清晰连贯,不得剪辑;
4.需背谱演奏完整曲目(管乐除外),每场考试视频录制须一次性演奏完毕,实时录制过程中无法暂停或停止;
5.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个人信息的任何内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信息。考生不得佩戴具有明显标示的饰品,也无需自报姓名等信息;
6.如有伴奏,伴奏声音不得大于考生演奏声音,确保考生演奏声音清晰;
三、拍摄画面要求
1.钢琴
摄像机位于钢琴键盘高音区一侧固定拍摄,钢琴键盘、谱架部分入镜,考生手部、面部清晰可见。(具体可参下图,横竖均可)
2.管乐
考生面向摄像机向左侧身约45°固定拍摄,腰部以上入镜,考生双手、面部清晰可见。(具体可参下图,横竖均可)
3.弦乐
摄像机面对提琴F孔固定拍摄,腰部以上入镜,考生双手、面部清晰可见。(具体可参下图,横竖均可)
4.打击乐
考生面向摄像机,腰部以上入镜,考生双手、面部清晰可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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