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广东省公费定向师范生的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广东省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的艺术类(不含书法学专业)专业。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总分相同时,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3.广东省本科批次的书法学专业。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综合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
4.广东省以外的本科批次。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挡后,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综合分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50/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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