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用第一机位设备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027, 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设备接入腾讯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专业名称 | 面试日期 |
艺术学理论 | 5月18日 |
音乐与舞蹈学 | 5月17日 |
戏剧与影视学 | 5月17日 |
美术学 | 5月18日 |
音乐 | 5月19日 |
电影 | 5月18日 |
广播电视(01-04方向) | 5月16日-19日 |
广播电视(数媒) | 5月18日 |
舞蹈 | 5月18日 |
美术(书法) | 5月17日 |
美术(绘画、设计) | 5月19日 |
考生须在5月14日登录主平台查看取号时间,务必在取号时间内完成取号,具体面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在面试前由艺术与传媒学院告知。
面试当天,考生根据抽取号码,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先登录主平台完成设备测试,再按照艺术与传媒学院通知的时间加入副平台候考。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等,于5月11-12日,登录主、副平台,按艺术与传媒学院要求完成测试。
舞蹈等专业因为测试需要,在拍摄机位和角度方面有专门要求,请依照相关要求完成设备准备。
2.考生须在5月11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0.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5月11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4.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请点击此处查看。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术学位类复试方案
专业 | 专业方向 | 复试比例 | 复试内容 | 备注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评论 | 200% | 1.考生自我介绍。 |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学理论 | 100% | 1.考生自我介绍:包括学习经历,获奖经历,社会实践等。 | 1.考生的场地需具备音乐专业表演要求。 |
戏剧与影视学 | 所有方向 | 140% | 1.考生自我介绍。 | 理论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著作等。 |
美术学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125% | 包括专业方向考试和面试: | 专业方向考试题目:拟定自己的硕士学位研究选题 |
书法学 | 125% | 包括书法创作专业考试和面试。 | 书法创作专业考试规定内容: | |
1.复试满分均为300分,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 |
艺术与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类复试方案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复试比例 | 复试内容 | 备注 |
音乐 | 钢琴 | 144% |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方向考试(250分)、口试(50分)。 | 1.考生的场地需具备音乐专业表演要求。 |
声乐 |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方向考试(250分)、口试(50分)。 | |||
器乐 |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方向考试(250分)、口试(50分)。 | |||
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录音艺术) | 1.个人陈述:包括学习经历,获奖经历,社会实践等(50分) | |||
电影 | 电影创意与编剧;电影制作;电影运营与管理 | 147% | 1.考生自我介绍。 | 实践成果包括:影视文学剧本、微电影、短视频、传媒策划文案、摄影作品等。 |
电影管理 | 1.考生自我介绍 | |||
广播电视 | 视听节目创意与制作;视听媒体运营与管理;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珠海) | 143% | 1.考生自我介绍。 | 实践成果包括:影视文学剧本、微电影、短视频、传媒策划文案、摄影作品等。 |
数字媒体艺术 | 包括专业方向考试和面试。 | 专业方向考试内容规定 | ||
舞蹈 | 舞蹈表演与创作 | 133% | 面试内容包括: | 着装、场地及设备要求: |
美术 | 美术创作(油画、国画、公共雕塑);艺术设计 | 142% | 包括专业方向考试和面试。 | 专业方向考试题目: |
书法创作 | 包括书法创作专业考试和面试。 | 书法创作专业考试规定内容: | ||
1.复试满分均为300分,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 |
四、录取办法
1.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2.录取原则:
学术学位类:美术学01美术学、02美术教育两个方向一起排序,03书法学方向单独排序,其他按专业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专业学位类:
(1)音乐按钢琴、声乐、器乐、作曲四个专业方向分别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电影按照:01电影创意与编剧、02电影制作、03电影运营与管理三个方向一起排序,电影04艺术管理方向单独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广播电视按照:01视听节目创意与制作、02视听媒体运营与管理、03纪录片创作三个方向一起排序,04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珠海)方向单独排序,05数字媒体艺术单独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舞蹈按专业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美术按01美术创作(油画、国画、公共雕塑)、03书法创作、04艺术设计三个方向分别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学院联系,具体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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