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提交视频要求
1. 考生网上登录确认后,须在5月20日12:00前(含),按要求通过APP录制和上传视频材料到指定平台。
2. 上传视频材料录制要求声像同步、不得中断、不得进行剪辑;使用APP录制视频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外接麦克风或其他声音处理设备。
3. 考生使用APP录制视频后可以回看,如不满意可以重录,但最终上传视频只能进行一次,已上传视频无法替换。为避免在截止日前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尽早上传视频。
4. 仔细核对,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正常提交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频材料上传的,视为弃考。
5. 未尽事宜,以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补充解释为准。
音乐学院复试提交视频拍摄要求
一、拍摄场地
1.照明条件充足、拍摄画面明亮;避免室外光线在画面中形成过亮的反光。
2.场地大小要满足考试拍摄取景的需要,录制环境安静;在录像时,除可有钢琴或其他器乐伴奏人员外,不得出现其他无关人员。
3.音乐各方向允许场地有吸音设施,舞蹈各方向允许场地有地胶垫。
二、手机拍摄位置和设备要求
1.视频要求拍摄点固定,拍摄过程中不可移动手机位置。拍摄时须使用三脚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建议手机镜头高度与考生站立时眼部同高或略高。
2.固定手机后,进入手机的视频拍摄模式进行取景。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
3考生演唱和演奏时,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扩音设备。舞蹈剧目可以使用扩音设备播放音乐。
4.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三、各专业表演取景要求
1.声乐演唱
(1)要求考生正对镜头站立演唱,在保证拍到全身的情况下尽量近距离拍摄,横屏录制。
(2)声乐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也可清唱,但不得使用伴奏牒;如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画面中考生居中,伴奏人员和钢琴位于画面左侧。
(3)考生演唱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完成了演唱内容。
2.钢琴演奏
(1)要求考生和钢琴均完整进入画面,从人的侧面角度拍摄,拍摄到钢琴键盘及考生双手弹奏动作、钢琴脚踏;横屏录制,如使用三角钢琴需打开大盖。
(2)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完成了演奏内容;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3.器乐演奏
(1)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
(2)如带有伴奏,伴奏人员和伴奏乐器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画面中考生居中,伴奏人员和伴奏乐器位于画面左侧。
(3)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完成了考试内容,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4.指挥(合唱、乐队)
(1)要求考生正对镜头站立指挥,拍摄到考生全身站立和双手自始至终的指挥动作,可以使用钢琴或录音。
(2)如用单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画面中考生居中,伴奏人员和钢琴位于画面左侧。如用双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画面中考生居中,伴奏人员和钢琴位于画面两侧。
(3)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完成了考试内容。
5.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作曲技术理论(配器、曲式)、数字艺术创作
(1)钢琴演奏要求请参照2。
(2)器乐演奏、人与电脑交互演奏要求请参照3(1)(3)。
6.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音乐学(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表演艺术理论)
(1)声乐演唱要求请参照1,并可自弹自唱。
(2)钢琴演奏要求请参照2或器乐演奏要求请参照3(1)(3)。
7.舞蹈
(1)要求考生在整个视频中均不得超出拍摄范围,在保证考生不出镜头范围的前提下,尽量拉近拍摄距离。
(2)舞蹈考试中,如考生表演范围较大,允许适当左右调整镜头角度,建议通过增大拍摄范围减少调整镜头的次数,拍摄全程保持画面平稳。
(3)舞蹈剧目音乐可使用扩音设备播放。
四、考试视频拍摄流程及其他说明
1.点击屏幕上的“开始录像”按钮,系统开始录制视频,同时开始计时。系统发出语音提示“请直面镜头5秒”。此时考生须面对镜头保持不动。语音提示“5,4,3,2,1,考试开始”。
2.考生在听到语音提示“考试开始”后,原地不动进行报幕。
(1)音乐所有方向考试:录制视频时,先报姓名,然后报演唱/演奏曲目;若考试要求多首曲目/内容,按顺序报完所有曲目/内容。
(3)舞蹈所有方向考试:录制视频时,先报姓名,然后报剧目名。
3.考生完成报幕后,移动到表演位置,完成考试内容。
4.表演内容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作为结束。点击手机屏幕上方标志按钮结束录像。
五、视频录制、上传及考试要求
1.考生在录制视频前,可以先通过考试APP的“模拟考试”模块进行演练。正式录制时,须先进入考试APP的网上考试模块,进入相应的专业、视频项目,在APP中进行录制视频。
2.录像软件只允许使用最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了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录像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图像宽高比统一为16:9。
3.考生在APP中最多可保存3个视频,可在APP中回看,允许删除后重录。考生从保存的视频中选择一个提交上传。考生只能提交通过APP现场录制的视频,不支持导入外部视频文件。提交上传只允许进行一次,一旦提交就不可再进行该项视频项目的重录或回放,也不可更换其他视频再次提交。
4.考生需仔细阅读《2020年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分方向具体要求》,所有方向均须连续表演,一个视频包含多个曲目,均录制为一个整体视频文件上传。
5.视频开头的近景肖像是核对考生身份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化妆过浓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6.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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