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生在线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音乐学院的专业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做到考核标准不降,工作流程合规,考核过程可追溯的工作机制。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音乐学院在线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的2019级本科生。
二、推荐限额
专业 | 推荐范围(10%) | 转出限额(5%) | 转入限额 (10%) | 科类 |
音乐学(师范) | 6 | 3 | 6 | 艺术类 |
音乐表演 | 3 | 1 | 3 | 艺术类 |
舞蹈学(师范) | 2 | 1 | 2 | 艺术类 |
三、工作流程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及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与考核小组,其职责为审定和指导学院转专业审核规则,组织负责实施线上面试,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负责录取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和音乐学院的具体规定,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申请、审核材料,明确程序和考核方式等。
领导考核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刘世虎
考核组:王兵、毛荣、王瑗瑗、李娜、聂娜、邵帅、段妍
监督组:齐迎
四、考核流程
(一)学院进行转专业初审:5月14日-15日
(二)转专业考核时间:5月16日(周六)8:00开始
(三)考核方式:线上面试
(四)考试内容与分数:转入专业大学一年级学习的专业必修课,总分150分,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自我介绍和个人陈述;专业素养、学习能力、专业潜力(30分)
2.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120分)
3.考试科目:
• 音乐学(师范)专业:
(1)中西音乐史 (40分)
(2)中外声乐作品一首 (40分)
(3)中外钢琴作品一首 (40分)
• 音乐表演专业:
(1)视唱练耳(3升3降之内) (30分)
(2)基本乐理 (30分)
(3)练习曲(一首) (20分)
(4)乐曲 (≧七级) (40分)
• 舞蹈学专业:
(1)基本功 (60分)
(横叉;竖叉;抱后腿;站立搬前、旁、后腿;原地转、行进转各一个;
翻身;串翻及两种大跳)
(2) 剧目 (60分)
五、审核录取
(一)学院考核领导与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二)根据学校终审并公示结束的名单安排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教学导师就教学计划变更与课程修读等对学生进行指导,对学生以前所修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安排学生随低年级补修已开设课程。
六、注意事项
(一)各环节超过截止时间一律不予补办。
(二)根据每年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情况,如工作细则和具体要求有所变化,在信息公布时补充信息。
音乐学院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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