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招生录取规则
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1.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专业 | 学费(单位:元/生.年) | 录取规则 | 所属学院 |
美术学(师范方向) |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和 高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 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2.5×40%。 | 美 术 与 设 计 学 院 | |
绘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注意事项:绘画专业含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方向(其中版画和水彩方向隔年招生,单数年份招水彩方向,双数年份招版画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含服装设计和配饰设计方向(其中配饰设计方向单数年份招生);环境设计专业含环境设计和展示设计方向(其中展示设计方向双数年份招生)。以上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划分专业方向。 |
2.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3.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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