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钢琴、古筝比赛山东省选拔赛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声乐比赛细则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山东籍优秀声乐演唱者。
二、报送录像方式
初赛选手的选拔,采取录像报送方式进行。
1.各地市音协、省直院团、院校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省音协。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地市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三、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U盘)不得进行音视频的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唱者的脸部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省音协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的U盘请贴好带有选手姓名信息的标识。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四、参赛曲目
美声组选拔赛(共2首曲目)
1.自选1首外国作品;
2.自选1首中国作品。
民族组选拔赛(共2首曲目,演唱语言不限。)
1.自选1首中国作品,题材不限;
2.自选1首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
五、报送日期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郑小青
联系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108室
邮编:250000
联系电话:0531-68978510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钢琴、古筝比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钢琴比赛细则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山东籍优秀钢琴演奏者。
二、报送录像方式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录像报送方式进行。
1.各地市音协、省直院团、院校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省音协。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地市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三、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U盘)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脸部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省音协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的U盘请贴好带有选手姓名信息的标识。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四、参赛曲目(15分钟以内,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1、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2、自选1首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第、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的任意一个乐章;
3、自选1首曲目。
五、报送日期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郑小青
联系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108室
邮编:250000
联系电话:0531-68978510
古筝比赛细则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山东籍优秀古筝演奏者。
二、报送方式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录像报送方式进行。
1.各地市音协、省直院团、院校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省音协。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地市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三、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U盘)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 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脸部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省音协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 报送的U盘请贴好带有选手姓名信息的标识。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四、参赛曲目(无伴奏演奏,必须背谱演奏)
从下列规定曲目中任选1首:
《莲花谣》王建民 曲
《箜篌引》庄曜 曲
《抒情幻想曲》徐晓琳 曲
《晓雾》王中山 曲
《林泉》 叶小钢 曲
五、报送日期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郑小青
联系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108室
邮编:250000
联系电话:0531-6897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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