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一)相关要求
1、关于校考报名:除“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中说明不需要校考报名的情况和对象外,其他均须进行校考报名。)
2、关于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中明确为校考“初试”的内容,将采取线上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考试,其他复试及不分初复试校考的内容将采取到校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3、曲目库、《视唱》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考试内容要求填报曲目。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演奏(唱)曲目可以重复,其他各招考方向演奏(唱)的初试与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4、除有关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规定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它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否则将影响考生成绩。
5、演奏科目考试时,考生不得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除爵士鼓演奏可使用伴奏音响外,其他演奏科目考试均实行无伴奏演奏考试。
6、演唱科目考试时,考生不得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可清唱或使用伴奏音响(美声、民族声乐、音乐教育方向演唱考试若使用伴奏音响则仅可使用钢琴伴奏音响)。
7、考生自备考试所需伴奏音响U盘,每个U盘中仅存储1首本场考试曲目并在盘面标明曲目名称,伴奏文件须为MP3或WAV格式,考生对自己的U盘质量负责,如考试现场无法播放,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8、现场校考时,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02C、吟飞1000E型电子管风琴;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西洋弦乐考场备有竖琴;通俗乐器演奏考场备有爵士鼓(考生不得自带爵士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二)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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