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艺术学理论学科各方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音乐学理论研究各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各方向、舞蹈艺术理论方向须符合下列条件:A.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研究或实践人员;B.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含来源版和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
(2)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音乐表演学方向须符合下列条件:A.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研究或实践人员;B.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含来源版和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C.能够提供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或独奏(协奏)音像资料1份;D.近五年,个人拥有高水平获奖。
(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1.艺术学理论学科各方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音乐学理论研究各方向、舞蹈艺术理论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近五年(网报截止时间前推5年的1月1日至网报截止时间,本章程中关于“近五年”的时间要求均按此执行),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所发表论文至少为两个版面,书评、会议或比赛综述、报纸等不在此范围内,本章程中关于“学术论文”的要求均按此执行)1 篇;(2)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 1 部。
2.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音乐表演学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2)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1 部;(3)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 1 项。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各方向,成果包括理论研究成果和音乐作品两个部分,每个部分符合所列条件之一即可:
(1)理论研究成果
①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②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 1 部。
(2)音乐作品
①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音乐作品1部,要求所发表的作品至少为两个版面;②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创作的音乐作品公开展演1部,需提供节目单及音视频作为佐证;③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作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 项;④提交近五年创作的音乐作品1部,体裁、风格不限,需提交乐谱和作品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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