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计分方式及成绩合成
计分方式及成绩合成
考试过程中,视唱按 30 分记录成绩,其他各科目均按 100
分记录成绩,最后按以下公式合成各专业课成绩(每科成绩折
算后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记分)。
(1)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 100 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 30 分)×0.5=视唱最终成绩
练耳(满分 100 分)×0.15=练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 100 分)×1.4=声乐最终成绩
声乐表演(声乐)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练耳最终成
绩+声乐最终成绩
(2)音乐表演(器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 100 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 30 分)×0.5=视唱最终成绩
练耳(满分 100 分)×0.15=练耳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 100 分)×1.4=器乐最终成绩
器乐表演(器乐)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练耳最终成
绩+器乐最终成绩
(3)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 100 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 30 分)×0.5=视唱最终成绩
练耳(满分 100 分)×0.15=练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 100 分)×0.7=声乐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 100 分)×0.7=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学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练耳最终成绩+ 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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