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专业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我校人才选拔特点,专业考试采取线上提交视频和寄送本人作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⑴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两个本科专业的各招考方向采取线上提交视频和寄送本人作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形式。
⑵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三个本科专业的各招考方向采取线上提交视频进行考试的形式。
⑶简章中要求以寄送本人作品方式考试的科目,考生须在确认报名信息后,于2021年3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日期及时间为准)将本人作品发送至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邮箱(邮箱地址:zs@zjcm.edu.cn)。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本人作品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的,视为该科目考试缺考。
注:邮件主题格式:专业+姓名+考试作品。本人作品须一起压缩打包上传,命名为“姓名+考试作品”。压缩包格式:*.zip、*.rar。
⑷简章中要求以在线录制并上传视频方式考试的科目,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的各项要求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频作品录制与提交,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试资格。
⑸专业考试(线上录制和提交视频)时间:3月22日9:00—24日17:00
专业考试各科目线上考试(包含模拟考与正式考)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请考生后续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⑹录制和上传视频的操作要求及步骤:
手机APP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认证→确认视频考试→参加考试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华侨港澳台招生专业校考考试须知和视频制作操作说明》(另行公布),请认真阅读。
①各专业录制画面要求可参见我校后续公布的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表演、视唱等考试科目的拍摄范例。
②考生在演唱(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③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得使用外接麦克风或其他声音处理设备。
④视频只能使用手机通过APP录制并上传。录制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录制时考生要将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音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声音、画面;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私自进行录像和录屏、录音等,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注:《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华侨港澳台招生专业校考考试须知和视频制作操作说明》将于2021年3月20日前后在我校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5.其他注意事项
⑴考生不得缺考任何考试项目,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⑵参加演唱、演奏(小军鼓、定音鼓除外)考试的考生须背谱演唱、演奏。
⑶考生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因曲目不符合本简章公布考试要求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⑷参加专业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⑸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校考成绩无效。
我校专业校考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假弹、假唱、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学校对录取新生还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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