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各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和《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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