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举办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网站获悉,贵州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此主题展开,全面展现出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本次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为全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省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的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活动安排(一)各校和县(市)、地(市)开展活动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9月,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各县(市)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二)各省(区、市)集中展演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展演活动,并于2021年12月中下旬,按教育部要求将我省展演活动总结及评选出的各项目结果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三)全国现场展演阶段2022年4月,教育部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现场展演。现场展演内容:中小学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场展演开幕式和闭幕式。
奖励办法(一)奖项设置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1.优秀组织奖由省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市(州)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按小学组和中学组规定报送参加全省展演活动的小学和中学节目、作品。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数量推荐报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指导教师奖。
5.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数量报送本区、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一审:朱若岚 二审:林萌 三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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