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我校2021年不组织音乐表演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科类录取控制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者;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严格区分文、理科(历史、物理科目组合)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科(历史、物理科目组合)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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