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1年音乐学科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对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3、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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