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额
1.各表演专业方向:
主科成绩不低于 85 分(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达到合格线后,根据拟录取名额按主科成绩排名录取。
2.作曲方向:
(1)初试主科(150 分制,取整数)不低于 130 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进入复试;
(2)根据拟录取名额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分(外语、主科、音乐基础理论成绩之和,折算为 100 分制)×0.8+复试总分(面试占 90%与中西音乐史占 10%分数之和)×0.2。
3. 2021 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外籍硕士研究生计划共录取不超过 6 人,以院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考试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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