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电子音乐系2021年录音艺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录音艺术
专业代码:130308
四川音乐学院录音艺术本科于2004 年开办第一届,目前该专业开设在电子音乐系,属于艺术学本科专业,是跨学科涵盖文、工、艺学科的专业,具有高科技、高文化素质的特征。四川音乐学院电子音乐系成立于2011 年11 月,是应音乐科技与新媒体音乐发展趋势而着力建设的新兴教学单位,也是中国西南地区音乐创作、制作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目前四川音乐学院的录音艺术专业已经被评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对人文科学的研究和认识已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之上的新的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段备受青睐。录音艺术,尤其是音乐录音与音乐制作已经成为社会需求的一个方面,具有“音乐与科技共融,艺术与技术并存”的特点,属于典型的亦工亦艺、工与艺融合的复合型专业,应用性、创新性、实践性较强。近年来,随着录音艺术专业高精尖人才需求的迅速发展,对中国高等艺术院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要求,根据本专业特点探索出一套适用于该专业人才培
养的良性循环模式至关重要。四川音乐学院作为中国艺术类专业院校,是中国西部专业化程度最高的录音艺术人才教学机构——教学以及实验室使用面积约500 平米,设备1507 台(套),设备总值1500 余万元。为适应本专业未来发展之需,实现跨界互融的专业技术特点,建立了6 个高规格的工作室/教室。
立足于音乐艺术院校的办学背景,本着“专业交叉,跨界融合”的办学理念,针对我系录音艺术(音乐录音)专业的特点,凡是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政策和入学条件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完成附表1 中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
川音电子音乐系录音艺术专业经过8 年多的不断发展,成果显著。2013 年1 月至2019 年11 月,学生获奖共107 项,全系参与国内外重要学术交流共92场,组织10 次国际夏令营,大创项目共11 项,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教程共7部,并在2018 年获得第八届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从社会文化各领域现实发展需要出发,立足“音乐与科技共融,艺术与技术并存”这一特征,为满足日益增长社会文化艺术生活对本专业人才的需要,顺应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改革潮流,培养出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型人才。要求能够接受声音录制、音乐制作、数字音频处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训练实践,基本掌握声音(音响)设计、音频(音乐)节目创作、制作的一定能力,基本了解录音设备,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跨媒介艺术综合素养,能够在新媒体时代从事与音乐录音相关的职业,如录音师、声音工程师、游戏音效设计师、音乐制作人等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
三、培养规格及要求
本专业学生通过专业核心课以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能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知识要求:
掌握录音技术、音乐声学、MIDI 制作技术、数字音频原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音乐理论基础,掌握声音(音响)设计方法、音乐声学理论、声音重塑与再现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基本知识;掌握录音设备软硬件知识、音乐制作相关软硬件操作技术、计算机编程技术、多媒体和互联网信息处理的基本知识。
2、能力要求:
具有音频节目录制,后期制作及电子音乐创作与设计的基本能力,能够展开与音乐录音相关的创作实践;了解电子音乐创作与设计事业的前沿尖端技术及业界发展动态,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实践的创新能力;具有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我学习、获取知识的能力。
3、素质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社会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
四、专业基础课
1、音乐听觉训练课程单元,共72 学时,在第3、4 学期开设《声音音效辨析》课程,每周大课2 课时。
2、音乐写作理论与实践课程单元,共135 学时,在1-3 学期开设《和声学》课程,每周大课2 学时,改题0.5×学生人数。
3、乐队音响分析与编配课程单元,共90 学时,在3-4 学期开设《管弦乐队编配与写作》课程,每周大课2 学时,改题0.5×学生人数
4、乐队音响分析与编配课程单元,共135 学时,在2-4 学期开设《音乐作品结构分析》课程,每周大课2 学时,改题0.5×学生人数。
五、专业主干课
1、《MIDI 音序技术》,录音艺术专业主干课程,共72 学时,(第1-2 学期开设,每周大课2 学时)
2、《电子音乐理论基础》,录音艺术主课程,共72 学时,(第1-2 学期开设,每周大课2 学时)
3、《录音工艺与技巧》,录音艺术核心课程,共72 学时,(第3-4 学期开设,每周大课2 学时)
4、《数字音频技术》,录音艺术核心课程,共90 学时,(第1-2 学期,每周大课2 学时,改题0.5×学生人数)
5、《音乐录音技术与艺术》,录音艺术核心课程,共90 学时,(第3-4 学期,每周大课2 学时,改题0.5×学生人数)
6、《互动音乐设计》,录音艺术核心课程,共90 学时,(第3-4 学期,每周大课2 学时,改题0.5×学生人数)
7、《电子音乐与声音分析》,录音艺术核心课程,共90 学时,(第2-3 学期,每周大课2 学时,改题0.5×学生人数)
8、《录音艺术主科》,录音艺术专业个别课程,共72 学时,(第1-4 学期开设,每周小课1 学时)
9、《音乐写作主科》,录音艺术专业个别课程,共72 学时,(第1-4 学期开设,每周小课1 学时)
六、学制及修业年限
学制:2 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2 年。
七、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
毕业学分:总学分81 学分,最低要求学分72 学分。
学位授予: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毕业要求:
(一)、毕业论文
(1)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 字(含谱、图例), 提交与专业相关论文一篇,论文研究对象须表现专业特征,具有明显专业识别性。与音乐录音、幻听类电子音乐(声音艺术作品)、影视音乐创作与制作(含音效设计)、游戏音乐制作(含音效设计)、音乐装置、交互式电子音乐等不同电子音乐类型相关的选题均可,包括理论研究、作品创作、作品分析、技术方法、软硬件应用、艺术实践等。
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或实际意义,体现本专业培养目标。
(2)第4 个学期结束前,将自己拟定的论文选题及简介上报系办。学生按开题报告按格式要求撰写电子版,从国内外研究背景、选题可行性、实施方法和阶段步骤方面论证选题的合理性,经指导老师审定和修改,将确定后的内容手写填入开题报告的相应表格,学生须获得指导老师签字允许论文开题,才能进入论文初稿撰写阶段。
(3)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选题方向,指导其查阅文献和收集、加工各种信息,以及培养获取新知识能力。学生按照开题报告计划展开调研,包括论文提纲的确定,做好参考文献的笔记。如果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学生自创作品,指导教师应该对其作品进行分阶段指导,在完成作品创作基础上结合论文提纲和信息点进行相应内容撰写。
(二)、毕业作品一部
(1)提交毕业作品一部,从以下六类中选择创作:
第一类:音乐录音作品(现场多声道录音作品)
第二类:歌曲创作、编曲与录音制作(旋律声部人声必须录音);
第三类:影视/游戏音乐创作与设计(必须含音效设计);
第四类:与人声/声学乐器结合的混合型电子音乐作品(人声/声学乐器必须以录音采样方式完成实验与制作);
第五类:多媒体/幻听类电子音乐作品(声音设计必须体现原始录音采样,可以是视觉影像与电子音乐结合的作品);
第六类:音乐装置作品(必须含声音设计)。
(2)作品不得少于3 分钟。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文件/程序包、合成好的音(视频)文件、录音/音频分轨(第六类可以不提供)、声音素材列表清单、制作手记(必须包含音乐制作、录音技术、软硬件平台记录)。其中,声音文件应为WAV 或AIFF 格式,视频文件应为MOV、MP4。
八、课程体系结构与学分学时分配(附表1)
附表1 :课程体系与学分分配
第二学士录音艺术专业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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