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原创民乐新作品征集启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为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岭南文化,推动广东音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广东音乐新曲,打造一批新时代广东音乐名曲,2021年全面实施启动“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原创民乐新作品。通过征集评选,打磨、展演、推介,为丰富广东音乐曲库添砖加瓦。
主办单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广东民族乐团
协办单位
广东粤剧院
广东潮剧院
广东汉剧院
广东音乐曲艺团
珠海市演艺集团
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含旧曲新创,即可根据传统曲目重新解构重组,改变原有曲式结构、和声织体等进行重新创作),版权清晰,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旦发现有剽窃、抄袭等现象,即取消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作品应具有浓郁的岭南特色,广东音乐风格韵味,符合新时代气质审美,广府音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等均可;
3、主题鮮明,构思精巧,内涵丰富,旋律优美,音乐语言有创新;
4、作品兼具艺术性与欣赏性,遵循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艺术标准;
5、创作形式不限,可为独奏、合奏、器乐与乐队,协奏,民族管弦乐等,鼓励创新编制形式;
6、作品时长最短不能少于3分钟,最长不能超过7分钟;协奏曲、民族管弦乐时长最多不能超过8分钟。
征集时间
即日起 至 2021年10月15日
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需递交隐去作者姓名的清晰版乐谱,打印一式10份(不接受手写乐谱投稿),欢迎同步提交已有录制音频及编配完整的总分谱;
2、请将乐谱文件的打印版(一式10份)、电子版、报名表通过U盘邮寄方式进行投稿。(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1301房,收件人:曹园,电话:020-38486835)
3、投稿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权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4、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两首。
奖励方式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给予扶持奖励。
计划一
评选出5—8首 “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优秀原创民乐新曲,每首作品给予2万元的奖励(税后);如作品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要求,评选数量适时调整,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计划二
选出的优秀作品,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民族乐团组织专家根据作品最优发展方向,进行重新配器,打磨、提升。
计划三
优秀作品可获推荐参与“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广东音乐原创新作品音乐会》展演,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民族乐团邀请民乐演奏家进行现场展示。
计划四
“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原创民乐优秀新作品演奏音、视频将获得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民族乐团联合推介,在其所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新华网客户端、央视频、人民号、哔哩哔哩弹幕网等平台宣传推广,并推荐主流媒体展示。获得优先选送国家级赛事或展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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