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 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 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和新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 余亩,设有26 个教学部门、10 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 余人,是全国11 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学校以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为主体,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等学科综合协调发展,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布局持续优化。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键盘乐器、绘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学、舞蹈学、绘画、产品设计、艺术史论、环境设计。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为:录音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钢琴演奏。省级线下一流课程:钢琴演奏、设计程序与方法。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二胡演奏。省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乐队合奏排练(行进乐/爵士)。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录音艺术专业。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雕塑创作、钢琴演奏、民族音乐概论、中国乐器演奏、中国古典舞身韵、合唱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音乐学理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空间造型基础。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学校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 年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06 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 人,部优专家1 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4 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6 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 人。学校还有多个由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邹鲁、郎毓秀、黄虎威、但昭义、美术教育家马一平等一大批专家、学者在海内外均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 项,国家发明奖1 项,省教学成果奖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 项,各项专利34 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比赛和评奖中共获得奖项280 余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近20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近30 项。学校拥有“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南音乐研究中心”、“四川音乐学院中华传统音乐研究院”等一批省级重点学术研究平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重视国际学术和人文交流,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通过举办各级各类国际交流项目,参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外事活动,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为全校学生提供多学科多层次人才和智力支撑。目前,学校共与20 多个国家或地区的50 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选送几千名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各类研修学习和学位攻读,每年有超过200 名在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海外交流项目。学校自2003 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扎实、稳步推进相关培养和管理工作。
学校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大力开展校地合作,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发展,与多个城市、知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联合全国十所专业音乐学院成立“中国专业音乐学院原创音乐发展联盟”,推进中国原创音乐发展。学校积极响应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牵头成立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艺术联盟”,共有72 所高校参与,为成渝双城文化艺术、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学校与成都市共建的“成都城市音乐厅”已正式投入使用,成为学校与地方文化艺术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学校艺术实践提供了高水平展演场地,也有力地推动了成都市打造“音乐之都”和“西部文创中心”。
经过八十多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艺术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音乐教育家黄万品,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谭维维、何洁、王铮亮、魏晨等一批流行音乐歌手,活跃在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定位,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人才振兴、内涵发展、改革创新、追赶跨越、开放合作”五大战略和“创新驱动、人才强基、学科攀升、教学提升、科研提升、外向拓展、基建提升、党建引领”八大工程,努力把川音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社会主义高等艺术院校!
二、招生专业(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备注:
1、学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代码等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教学模式: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同步教学。
3、就读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620 号)。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考试办法
(一)文考报名及考试:请考生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21 年我省成人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制订并周知考生。
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9 月4 日至9 月10 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
②现场确认时间:9 月15 日9:00 至9 月19 日17:00。
③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 月18 日至10 月24 日。
2.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以全国成人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二)专业报名及考试:考生须于10 月18 日—22 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成人教育”菜单,先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成人高考考生号进行身份验证后,再确认专业考试方向和缴费。
10 月25 日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专业准考证上安排的地点和时间前往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1.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方式:现场考试(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确需调整考试方式的另行通知)
3.专业考试时间:10 月29 日。
五、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学专业:①声乐演唱40 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②钢琴演奏40 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③视唱练耳20 分。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2.合唱指挥专业:①钢琴演奏25 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②指挥法55 分(指挥自选合唱作品一首,自带曲目录音或双钢琴伴奏人员);③视唱练耳2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3.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专业:①声乐演唱80 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通俗唱法考生自备考试用移动U 盘(以Mp3 的格式储存于U 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生也可自弹自唱(弹唱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②视唱练耳20 分。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4.钢琴专业:①钢琴演奏80 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5.手风琴专业:①手风琴演奏80 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6.管弦乐专业:①乐器演奏80 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7.民乐专业:①乐器演奏80 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8.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①素描100 分;②色彩100分;③人物速写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300 分。
9.舞蹈学:①基本功50 分(柔韧度、旋转、翻身、跳跃);②剧目表演50 分(作品风格不限,时长3 分钟内)。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 分。
六、音乐类各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调号范围在1 个升降号以内的单声部曲调(合唱指挥专业:调号范围在2 个升降号以内的单声部曲调)。
练耳(听力测试):模唱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三和弦原转位,4-6 小节单旋律。
七、体检及政审
由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大学中专招生办公室按政审、体检规定统一进行。
八、录取办法
根据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德、智、体全面衡量,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九、注意事项
1.声乐演唱考试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通俗唱法考生自备考试用移动U 盘(以Mp3 的格式储存于U 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生也可自弹自唱(弹唱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器乐曲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学员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大专起点本科颁发本科毕业文凭,高中起点专科颁发专科毕业文凭。
3.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4.为保证招生质量,加强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1—2 个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
5.新生入校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6.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三方面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7.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8.教学方式:网络线上教学与面授相结合进行。
9.本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 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编:610021
学院招生信息公告网址:http://www.sccm.cn/dz_zsc/168.html
招生处咨询电话:(028)85430270
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8)89397352
联系人:雷老师(17380122057)或叶老师(15848397888)
10.请考生认真阅读《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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