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艺术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一、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由“课程成绩分”和“高水平加分”两部分组成。综合评分=课程成绩分+高水平加分。具体分为以下三种类别:
1、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计算综合评分;
2、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计算综合评分;
3、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计算综合评分。
每个学生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学生无论选择哪一种类别,均以其综合评分为依据,分专业由高到低统一进行保研排序。
二、课程成绩得分
课程成绩分= 平均学分成绩×90%;
平均学分成绩=(成绩1×学分1+成绩2×学分2+成绩3×学分3……)/应修学分之和;
学习成绩只计算1-3年级的全部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包括大类平台课程),且学生必须完成所属年级学校和学院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并获得有效学分;
大学英语(快班)成绩=实际成绩×1.2;
新概念成绩、公共必修课(重修)成绩超过60分的都按60分计算。
三、学术活动加分
(一)、推免生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核心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如发现学生有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论文必须是发表在与学科方向相一致的(一级学科范围内)、有正规刊号(或书号)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的专业学术论文。学生必须提供发表刊物原件。同一成果发表于不同刊物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
2、论文所属单位须为武汉大学,否则不计入综合得分;
3、申请者在同一刊物同期上发表2篇或2篇以上的论文,只计1篇;
4、论文的具体赋分办法是:
(1)在国际SSCI、A&HCI期刊,及国内权威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计10分;
(2)在CSSCI(涵扩展版、集刊)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计3分;
(3)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计1分。
(二)、推免生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有A、B、C三种类型,每个学生B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50%,C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20%。获奖者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奖项的,只计最高分。
1、A类学科竞赛,获全国一等奖(金奖),计10分;获全国二等奖(银奖),计8分;获全国三等奖(铜奖),计6分;(其中,“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均计4分,省级二、三等奖不加分);
2、B类学科竞赛,获全国一等奖,计5分;获全国二等奖,计4分;获全国三等奖,计3分;获省级一等奖,计1分;获省级二等奖,计0.5分;获省级三等奖,计0.2分;
3、C类学科竞赛,获全国一等奖,计2分;获全国二等奖,计1.5分;获全国三等奖,计1分。获省级奖不加分。
4、符合如下情况,其10%的学术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和金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
四、体育、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1、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及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非阳光组)比赛获得前八名,其20%的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达到学校基本条件即可申请,具体赛事种类和单项种类由体育部认定。
2、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其10%的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在省级艺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其专业活动得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在国家级、省级、校级艺术活动中参演,其专业活动得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比赛、演出的种类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并制定加分细则。
3、本科生院将会同团委、体育部和艺术教育中心对学生是否符合 “学术活动加分”中的第四点,及“体育、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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