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音协第八届陕西音乐奖·声乐比赛章程
一、比赛宗旨
“陕西音乐奖”是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由陕西省文联和陕西省音协共同主办的我省最高规格、最权威的综合性音乐大奖。每两年举办一届,单年声乐、双年器乐,今年为第八届。通过评奖的方式,发现和培养人才,遴选出优秀的声乐演唱者,并对其进行表彰,旨在繁荣社会音乐文化生活,普及音乐教育,为广大音乐爱好者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和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
二、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设美声组、民族组和陕北民歌组,各组均不分年龄、专业、业余。
比赛分预赛、决赛两轮进行。凡在往届陕西音乐奖·声乐比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
三、报名安排
1、西安赛区美声组、民族组预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1年10月10日截止,预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西安赛区美声组、民族组预赛报名方式: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陕西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填写报名信息。
3、其他市区美声组、民族组预赛由各市区文联、音协自行安排,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预赛,各组推荐不超过5名选手代表本市区参加决赛,决赛报名二维码届时发布。
4、陕北民歌组比赛由省音协统一组织,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1年10月10日截止,报名方式为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陕西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填写报名信息。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决赛时间为2021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因疫情管控影响,比赛会视情调整为线上比赛。
6、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选手参赛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赛曲目
1、预赛演唱1首自选歌曲,决赛演唱1首自选歌曲。(不得重复)
2、伴奏形式:美声组、民族组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由组委会安排专业钢琴伴奏或自行解决,伴奏费用自理;陕北民歌组采用音频伴奏。
五、奖项设置
1、根据选手的现场演唱水平,每个组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颁发证书、奖杯及纪念品。
2、优秀教师奖:对获奖选手近一年来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大赛将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组织单位组织奖。
4、通过比赛,陕西省音乐家协会将建立优秀选手及优秀辅导教师人才档案库,为中宣部、中国音协、省委宣传部等今后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及各类演出和艺术教育活动提供后备人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陕西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及陕西音协官方网站(http://www.sxm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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