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1年艺术硕士(MFA)招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录入时间:2011/12/27 10:5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根据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结合报考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硕士(MFA)研究生的生源情况,依据全国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对艺术入学资格考试成绩的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1年艺术硕士(MFA)入学资格考试成绩83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跨专业报考我院2011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加试 ①《中外音乐简史》、②《基础乐理》
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下午2:00至6:00
2、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上午8:30至12:00
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全国联考《准考证》。
(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专业考试报名时交研究生处。
(3)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处留存各证件的复印件。
(4)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1月4日下午进行《政治理论》考试。
2012年1月5日至6日进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
特此通知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