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4月15日到川音招生处办理复试报名手续并交纳复试费,4月16日进行专业复试,4月17日上午8:00自行前往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注:空腹,抽饿血做肝功能检查;费用自理;自备照片一张)。
音乐类:
(1)钢琴、手风琴、西洋管弦乐、打击乐、中国乐器、声乐(美声、民族唱法)、高师声乐教学、高师钢琴教学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在办理复试《准考证》的同时需在《川音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音乐类专业考试曲目登记表》上填写复试曲目(注意:初试复试曲目不得相同,否则复试专业成绩一律判为不及格)。
(2)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参加各项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 四川音乐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安排表(音乐类)。
(3)考生在办理复试《准考证》时需自行抽签确定本人专业面试科目考试时段及该时段内的考试顺序,并严格按照抽定的考试时段及顺序参加专业面试。凡不按此规定的考生,视为放弃专业面试,责任自负。
(4)考生于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试地点在琴房大楼9楼、10楼大教室。
美术类:
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参加各项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 四川音乐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安排表(美术类)。
温馨提示:请考生仔细阅读专业复试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