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和至少8门国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⑥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录取为委培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⑦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的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1、2、3、4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