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艺术设计、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与(一)中所列条件相同。
(三)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