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sccm.cn/)
二、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培养从事科研、教学等工作的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学术型人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表演创作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学制
三年。
四、招生规模
2013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17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学术型、专业学位型两种类别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定向]、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行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1)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三个研究方向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文学理论》;
(2)报考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即专业八级及以上,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材料)。考生专业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3)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类专业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视唱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4)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复试。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