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本科基础课程。
报名考试安排如下:
(1)美术学各专业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9:00
报名地点: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考试时间:4月8日下午13:00(《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
加试合格者,4月9日报名、体检参加复试。
(2)艺术学理论、音乐舞蹈学各专业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8:30—9:30
报名地点: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考试时间:4月11日上午10:30(《视唱练耳》)
4月11日下午14:00—17:00(《乐理和声基础》)
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
加试合格,4月12日报名、体检参加复试。
2、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艺术学A类考生分数线的均可参加复试,安排如下:
(1)美术学各专业4月9日报名、体检[注:空腹,抽饿血做肝功能检查;费用自理;自备照片一张],4月10日参加专业复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
(2)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4月12日报名、体检[注:空腹,抽饿血做肝功能检查;费用自理;自备照片一张],4月13日参加专业复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
3、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考生报名时关注《四川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表》,若考生误考,责任自负。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3月29日
【点此查看: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艺术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更多资讯】
【点此查看:国内其他院校音乐艺术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