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乐 学 院 招生目录编制表
学院研招热线: 0553-3937187 学院研招联系人: 涂金伟
硕士点名称: 学科教学(音乐) 硕士点代码: 045111
复试科目 |
一、《音乐听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内容包括调式调性、和声、复调、曲式、作品与风格等音响听辨分析。
二、面试及相关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
1.视唱,满分30分;
2.相关技能(方向主科,笔试),满分50分;
基础音乐教育研究
3.回答相关研究方向问题及相关特长展示,满分20分;
由相关导师提出与考生拟报考的研究方向相关的几个问题,学生现场回答、交流。
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展示相关特长。
三、《英语口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
加试科目1名称: 歌曲写作(根据给定的歌词,创作带钢琴伴奏的歌曲一首,时间120分钟)
加试科目2名称: 艺术概论(时间:120分钟) | |
复试参考书目 |
1.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 上海教育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音乐课程标准》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王安国 吴斌《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
4.金亚文《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加试参考书目 |
《艺术概论》——中国艺术教育大系•高等艺术教育“九五”部级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王宏建主编, 文化艺术出版社。 | |
其他需要说明的:
复试方向主科满分为50,合格线为35分,不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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