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60%,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所在省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均须参加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将按照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重庆市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其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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