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 一试 | 二试 | |
技能测试 | 技能测试 | 笔试考试 | |
音乐学(师范) | 声乐主项 钢琴副项 | 声乐主项(42%) 钢琴副项(28%) 视唱(8%) | 音乐听辨(12%) 基本乐理(10%) |
钢琴主项 声乐副项 | 钢琴主项(42%) 声乐副项(28%) 视唱(8%) |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为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科目要求
一试清唱,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二试如需伴奏,须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以上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以上三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
·音乐听辨: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2.音乐表演专业
(1)考试内容组合
专业 | 一试 | 二试 | |
技能测试 | 技能测试 | 笔试考试 | |
音乐表演 | 民族器乐 | 民族器乐(70%) 视唱(8%) | 音乐听辨(12%) 基本乐理(10%) |
西洋器乐 | 西洋器乐(70%) 视唱(8%) |
民族器乐招生乐器种类: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乐器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生根据自己的乐器种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为,视唱、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乐器种类须与一试一致。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科目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试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
二试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
·音乐听辨: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3.录音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 笔试考试 | 技能测试 |
录音艺术 | 音乐听辨(15%) 基本乐理(15%)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 | 综合才艺展示(15%)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15%) 专业基础与基本素质(20%) |
专业满分为100分。
(2)考试科目要求
如需伴奏,须在笔试后安排考试时间时提出申请。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音乐听辨: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音乐创作、表演和音乐录音、扩音相关的中学数学、物理及电学基本知识。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
·专业基础与基本素质:考生从题库抽取题目,就抽取题目进行回答。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考试内容组合
专业 | 一试 | 二试 |
舞蹈学(师范) |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 舞蹈表现力(70%) | 技巧组合(20%) 即兴(20%) 舞蹈表现力(60%) |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科目要求
一试: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存储在U盘中),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
二试:
·技巧组合:1.5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即兴:音乐即兴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存储在U盘中),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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