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19年音乐学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 笔试考试 | 技能测试 |
音乐学 (初等教育,师范) | 练耳(30分) 乐理(30分) | 视唱(30分) 声乐(100分) 钢琴或器乐(100分) 舞蹈(10分) |
专业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耳:
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乐理:
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视唱:
五线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
·声乐: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笔试后安排考试时间时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钢琴或器乐
选考方式一:钢琴(100分),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要求背谱。
选考方式二:其他器乐(80分)+钢琴(20分)。
其他器乐(80分)演奏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器乐不允许使用伴奏,要求背谱。
第二乐器钢琴(20分),演奏一首作品,风格类型、难易程度不限,要求背谱。
·舞蹈
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任选一项测试。
考生自备舞蹈音乐(使用MP3格式存储在U盘中),2-3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可化淡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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