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19年音乐学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初等教育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加试(校考)和面试,且两项考试成绩均须合格。面试预计在2019年6月举行,请考生到时关注我校本科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3.我校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在北京市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
4.录取时,学校全面考察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5.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