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2019年江西考区暑假考试报名简章
江西省音乐家协会是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承办机构,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江西省考区2019年暑假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报名简章发布如下:
江西省音协2019年将继续承办中国音乐家协会在江西省内的音乐考级,开考的科目有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圆号、长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现将2019年音乐考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
南昌考点:今年起南昌考点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至5月24日,届时请登录微信搜索下载“江西音协考级报名”小程序(网络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方法详见小程序说明。
外地考点:根据各考点具体要求而定,请咨询当地考点,但均须于5月31日前结束报名。
外地考点具体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
抚州考点:抚州市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楼201室 刘威老师 电话:13755916702
吉安考点:吉安市海天汇大酒店三楼308房 曾新发老师 电话:18079629068
景德镇考点:景德镇市文化馆王兰老师 电话:13517983757
九江考点:九江市春之声音乐培训中心乐都琴行王欢老师电话:13517026458
萍乡考点:萍乡市跃进中路包家冲供电小区8栋3楼 刘恩群老师 电话:13907991565
上饶考点:上饶市信州区文化馆五楼黎克华老师电话:17707933198
新余考点: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72号政法大院6号楼205室 井群老师 电话:15279072318
宜春考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1301室 彭小玲老师 电话:13607959082
鹰潭考点:鹰潭市广播电视台二楼办公室桂仁钧老师电话:13707017130
2、器乐、声乐考级费(含报名费10元、证书费20元):一级120元;二级130元;三级140元;四级150元;五级160元;六级170元;七级180元;八级190元;九级200元;十级210元。
音乐听力考级费(含报名费10元、证书费20元):一级160元;二级180元;三级210元;四级230元;五级260元。
3、考生考级不及格者及缺考者证书费20元一律凭准考证及领取人身份证退还。南昌考点退费办理地点: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文联办公大楼四楼),退费办理时间:为每年十月下旬,双休日不办公,逾期不受理。外地考点退费请于12月1日后到当地考点咨询。
二、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考级时间、地点
1、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请于7月1日至7月5日登录微信搜索下载“江西音协考级报名”小程序,查询个人报名信息,如有更正(专业与级别除外)请致电0791-86266705或联系当地报名点,逾期视为考生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正确,不再受理。
2、考级时间、地点
南昌考级时间、地点查询:请于7月11日至7月15日,登录“江西音协考级报名”小程序,或关注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外地考点:请于7月15日前到当地报名点询问。
三、成绩查询、证书领取时间
1、成绩查询:凡参加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的考生,均可在9月30日后,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站http://www.chnmusic.org查询。
2、关于证书:
南昌考点考生证书将一律由快递邮寄(邮资到付);外地考点考生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请于12月1日后到当地考点咨询。
四、有关规定、事项
1、因考级名单要提前上报中国音协,请考生严格按通知上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概不补报。
2、请考生一定要认真填写各项表格。如因填表的错误而影响考级和发放证书,则由考生自负其责。
3、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入场,迟到、缺席一律作弃权处理,考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及领取证书使用。
4、考试时一律不伴奏,不作段落反复,除规定可看谱的内容外,全部内容须背奏。
5、考生查询相关信息,关注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同时可登录江西省音乐家协会网站http://www.jxyx.org.cn。
6、“江西音协考级报名”小程序中所有广告推送,由考生、家长自愿选择。
7、解释权归江西省艺术培训中心、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联系电话:(0791)86266705 联系人:陈建兰 祝海涛
联系地址: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文联院内)
邮 编:330046
江西省艺术培训中心
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2019年4月
附:
考级科目、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1:《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2、教材2:《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范围及注意事项》
告示:第五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与第四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2019年共同使用,2020年将不再使用《第四套》教材。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教材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二)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考级教材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②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三)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五)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六)圆号
1、教材:《全国圆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长号
1、教材:《全国长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赵易山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十九)数码钢琴
教材:《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未明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扬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一)笛子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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